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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上一篇嚴肅的話題,想要來點補充意見!

或許上一篇的文章看完,會有點像似我在為那殺人犯找藉口....連昨天都看到日本評論新聞中,有記者也是擔憂這樣簡單地就把殺人犯罪的事件轉嫁為社會責任的言論,會造成許多人不懂得自律自省,進而傚之....

我想有這樣的擔憂無可厚非,也非常值得注意. 但是反過來說,若把責任只歸於個人的家庭背景,教育程度,甚至個人基因與反省能力;在我認為反倒是掩耳盜鈴的行為!!!

難道大家不知道人類是群體的動物,是社會化的動物,是容易被環境所影響的動物,你只檢討家裡爸媽的愛夠不夠(夠也許夠,方法又不對了),朋友對他好不好,自己的頭髮衣著有沒有整理乾淨,想看電視的時候是否會先去背誦勿擾他人法令三百條,....那不是好像又太....高難度(可笑)了點....

而且如果你檢討犯罪者的家人,則他們也有理由可說,那就是別人家也都是這麼教小孩的ㄚ,或者我如果不這麼嚴格對小孩,那我小孩以後到社會上怎麼立足?朋友則說,我排斥某某人,也是因為他(她)真的看起來很不上道,或者跟他(她)做朋友的話,哪其他人也要跟著排斥我了.....一個人的外在又更不用說了,乾乾淨淨真的就ok了嗎?我不認為....因為我自己就做不到,只要哪個人看起來乾乾淨淨的,我就會想要跟他做朋友(這是實話吧)....

所以那些在電視上唱這種高調的人似乎在說:"你看,我不就在這社會活下來了,而且還做得不錯. 我可以,你為什麼就不行? 別找藉口了,是你自己不好....不對....不好....不對....,果然是個不行的傢伙".........我覺得這隱隱約約又是另一種いじめ!

當然,我個人認為犯罪者必接受懲罰,也不是說這些事件都該歸屬於社會責任,只是個人與社會原本就密不可分,我們每個人應該要做的是除了自己小心反省(在正常心智的狀態下)以外,不就是應該找出其原因加以改進,不然你們這些運用社會公器的人(媒體與政治家等等),要你們幹什麼?有什麼作用?看到的不過就是持有權力者的傲慢,如此而已!

PS.其實我個人對犯罪的懲罰是非常贊成且嚴格的....就連失心瘋殺人也不例外. 要不然那些受害者不就真的是活該倒楣了而已? 可是事出原因還是要研究ㄧ下以防範下次的意外........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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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士山下的小蛙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